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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日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名单,其中,我校文法学院校友张金柱榜上有名。
张金柱,一级法官,山东省审判业务专家。2000年考入我校文法学院法学系,在校期间,深谙文法之道,学习刻苦认真,成绩突出,2004年从我校顺利毕业,通过选调进入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工作,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从事合伙、民间借贷、破产案件的审判工作。2008年5月辞职进入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尽职调查、并购谈判、参与诉讼等工作。2009年考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分配到知识产权审判庭,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至今。
自进入省法院以来,张金柱前后审结各类知产案件600余件。其中,审理的多起案件如“天河消防装置”侵害专利权纠纷案、“甲带式给料机”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Excel图形”侵害著作权纠纷案、“西门子电梯”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数起案件入选年度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和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我校校友张金柱同志既有审判经验,又有理论水平,先后完成了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涉剧本类著作权案件审理、商标权纠纷案件中的疑难问题等多篇调研报告,并在《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山东审判》等杂志、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十余篇。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张金柱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脚踏实地的做好每一份工作,才取得了今天的成就,他的成功将化作一盏明灯,照亮一代代文法人前行之路。(通讯员:尹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