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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通过《山东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
作者:校友办  发布时间:2009-05-12  浏览量:

  5月12日,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召开第一次理事会,研究通过了《山东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山东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工作职责》、《山东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山东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山东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会议及记录制度》、《山东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档案管理制度》、《山东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印章管理使用规定》、《山东科技大学“校友年度捐赠”管理办法》,并对基金会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校长王春秋出席会议,会议由基金会理事长、校总会计师王同孝主持。

  王春秋强调,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运作,促进基金会的发展,充分利用这个平台,为学校发展更好地发挥作用。王同孝希望全体理事能够认真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发挥好理事的作用,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会上,基金会秘书长、校友办主任王伟对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对前期工作进行了简要总结。

基金会理事、监事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记者:王毓静 责编:许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