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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 为鼓励在校大学生奋发学习,开拓创新,学有所成,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自立自强,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山东科技大学董事会奖学金评定办法》、《上海创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奖学金评选办法》、《中交一航局四公司校友奖学金评选办法》、《山东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评定办法》等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设立董事会奖学金、上海创力奖学金、中交一航局四公司校友奖学金及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为做好该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选、颁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山东科技大学董事会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所学专业,德、智、体全面发展,获得本年度“优秀学生标兵”称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智育静态成绩名列班级人数的前1/5; (2)为董事单位献计献策,深入厂矿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为厂矿科技生产发展做出一定贡献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课外科技活动,在省级以上学习竞赛和科技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或获得国家专利成果者。 2、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或在文体活动和其它集体活动中成绩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董事会奖学金每年共推荐候选人40名,每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1。同一学年内,此项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互不兼得,可与学校设立的其它奖、助学金兼得。 二、上海创力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关心时事,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生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列班级前三名; 3、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突出的科技创新成果; 4、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评奖学年内未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5、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具备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和生活卫生习惯,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合格。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上海创力奖学金每年共推荐候选人20名,每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1。该奖学金可以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三、中交一航局四公司校友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列班级前1/5; 2、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评奖学年内未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具备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和生活卫生习惯,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合格。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中交一航局四公司校友奖学金每年共推荐候选人50名,每生一次性奖励500元。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1。该奖学金可以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四、山东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刻苦,态度端正,积极进取,成绩合格;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被学校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和获得基金会助学金: (1)学生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瞒报行为的; (2)对在获得助学金后铺张浪费,将助学金用于非学生正常消费的,学校将收回已发放的助学金; (3)违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当学年不得参评或收回当学年已获得的助学金; (4)当学年已获得学校颁发的其他助学金者。 (三)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山东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每年资助100名学生,每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各学院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1。 (四)评选程序 1、评选过程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各校区、学院根据分配名额以及申请条件,经班级讨论评议后,确定获奖、助学生初评名单。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分别填写《山东科技大学董事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上海创力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中交一航局四公司校友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和《山东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其中董事会奖学金、上海创力奖学金候选人对照评奖条件,提供本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 3、各学院审核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4、各校区、学院将《山东科技大学董事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上海创力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中交一航局四公司校友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和《山东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于 5、董事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校友工作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处、研究生教育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对推荐名单进行汇总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后报请领导审定; 6、对获得奖学金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向受资助学生发放助学金。 五、评选时间 该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选时间与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时间同步进行。 本次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是学校成立董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以来首次向在校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寄托着广大董事及校友的殷切期望,望各校区、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使优秀的学生能够得到奖励,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 附:1、2009年校董事会奖学金、上海创力奖学金、中交一航局四公司校友奖学金及山东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山东科技大学董事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上海创力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中交一航局四公司校友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山东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校友工作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